一、督促、检查本区有关离休干部政治待遇政策和制度、规定的落实。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本区有关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区有关部门办理离休干部离休费、住房和医疗等事宜。
三、检查、指导本区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的工作,总结、推广离休干部工作的经验和典型。
四、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离休干部的历史功绩和离休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及经验。
五、审核、办理本市离休干部荣誉证工作。
六、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解决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七、组织、指导本区离休干部学习考察和健康休养工作。
八、指导、协调离休干部参加社区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发挥作用和就近得到关心照顾的工作;管理市老干部活动室、老干部活动中心。
九、负责指导退休干部政治待遇落实、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发挥作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