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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已开始

2023/8/31 11:14:56      点击:
      2023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已经开始,为帮助广大纳税人顺利完成缴费,申税小微特意收集整理了一篇问答,缴费主体、优惠政策、如何申报相关信息缴费以及如何获取缴费凭证,一网打尽相关知识点!
      根据规定,本市哪些用人单位需要交纳残保金?
      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为本市辖区范围内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需缴纳残保金。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残保金。
      目前申报缴纳残保金有何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我单位并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如何缴纳残保金?
      答:2022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或eTax@SH3电子申报客户端申报缴纳残保金。也可登录“一网通办”(https://zwdt.sh.gov.cn/),进入“特色专栏”,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切换到“服务企业”,选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点击“立即办理”,无需申报残疾人就业人数,确认应缴费额信息后,办理残保金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完成残保金缴纳后,如何获取缴费证明?
      答:用人单位费款缴纳完毕后,可在电子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开具完税证明。电子税务局办理路径:我要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开具完税证明。其中首次开具完税证明需通过完税证明开具模块开具,第二次及以后则通过完税证明补打模块开具。